〈百年物產誌〉

充饑果腹馬鈴薯             文‧圖/樵夫

 

馬鈴薯原產於中南美洲安地斯高原,在十五世紀初期,西班牙人發現美洲大陸時,由智利引進種植,相隔半個世紀傳入英國後,逐漸發展成為歐洲地區國家的一種新興作物。不過,這種在國外除了可供加工製成澱粉、高純度醫學及工業用酒精,有不少國家如蘇俄、德國、英國等,均普遍充作主要糧食的根菜類作物,卻遲至十八世紀初才由傳教士帶入我國種植。

在台灣又稱「洋芋」的馬鈴薯,不僅英文名稱「Potato」,和本省民間俗稱地瓜、番薯的「甘藷」英文名字「Sweet  Potato」頗為相似,而且同為產自地下的薯狀塊根。尤其更為特殊的是,這兩種外表形狀稍有不同的地下塊根作物,在歐洲和台灣同樣都是早期窮困人家的主要食糧。只是,兩者在台灣的身價和地位截然不同。馬鈴薯在日治時期由日人引入台灣種植後,一直未能受到本省民眾的喜愛。即使在光復初期,各種民生物資極為匱乏的農業社會年代,全省各地鄉間農村裡,家家戶戶還是寧可種植蕃薯、地瓜,也不願將馬鈴薯拿來當作用以充饑果腹的糧食。

這種「此薯非彼薯」的排斥現象,持續長達一個多世紀,依舊難以改變。儘管最近這幾年,西式速食行業在本省快速發展,喜愛流行時髦的年輕一代人人趨之若鶩。不過,業者大量使用馬鈴薯製成薯條,但這些馬鈴薯卻大多由國外進口供應,本省農民生產的馬鈴薯,採收後除一小部分直接上市外,其餘幾乎全都貯放於冷藏庫中,由商人調節操控,採取分批應市方式,供給家庭主婦與消費者用於「佐餐」,在咖哩雞塊、粉蒸排骨、羅宋湯、肥腸底層等加入些許,來作為「餐桌菜餚」而已。

日治年間,日人雖然很早就將馬鈴薯引進台灣種植,但這種當時在歐洲及北半球,已經發展成為與麥類、稻米、玉米和豆類等,並列成為重要食糧的經濟作物,在本省推廣種植的結果,並沒有能夠如同日人原先所預期的「用途至廣」,反而「逾淮為枳」,淪為農家餵養雞鴨豬牛等牲畜的飼料。馬鈴薯早期推廣種植的成果,顯然乏善可陳。

台灣地區開始規模式大面積種植馬鈴薯的時間,大約是在民國七十年間,初期以台中縣豐原、東勢等地為主。當時農民栽培生產的「卡地納」品種紅皮馬鈴薯,多半外銷至東南亞地區國家。全盛時期,各地種植的面積一度多達三千公頃左右。但紅皮品種不久後相繼發生青枯、軟腐、黑痣、銹葉等病蟲害,中盤商人為了確保貨源供應無缺,隨即「轉移陣地」到雲林縣斗南地區尋找農民合作,以「契作收購」的方式,在田頭、新光、大東、新崙、將軍、阿丹等村里推廣種植。所謂的「契作收購」,也就是農民按照實際種植面積,向中盤商人購買所需的薯苗,待日後採收時,再由商人以雙方先前議訂的價格向農民收購。

由於馬鈴薯種植的時間,介於二期稻作收割後至翌年一期稻作栽種前的「空檔期」。在往年,斗南地區農民除了將土地「短期出租」給大埤鄉的中盤商人,種植醃製酸菜的原料芥菜,或者種些油菜、田菁作為田間綠肥外,有不少投閒置散的農田,正好成為商人「鼓勵」當地農民,以「裡作」方式,加入推廣種植的行列。

只是,以往種慣水稻的農民,對馬鈴薯的栽種畢竟十分陌生,不論從施肥、灌溉、噴灑農藥、田間管理等種種技術,或者天候、氣溫等諸多可能影響馬鈴薯成長及產量的因素,幾乎一無所知。因此,有不少貿然投入種植的農民,日後才發現自己花費數個月時間「辛苦照顧」長大的馬鈴薯,能夠符合中盤商人收購標準的「合格品」並不多,反倒是被淘汰棄置的「格外品」,卻在田間到處堆積如山。

民國七十五年間,斗南鎮農會基於「照顧農民」的緣由,開始著手辦理馬鈴薯推廣種植的工作。農會除了先行在台中縣東勢鄉,以及斗南鎮石溪里一帶進行網室種薯培育外,並且以循序漸進的方式,逐年淘汰果實塊莖不大的紅皮「卡地納」,改種俗稱「大葉種」或「克難種」的「克尼伯」品種。又稱「哥尼白」的克尼伯,表皮淡黃白色,果實橢圓碩大。儘管它的單位面積產量,較「卡地納」及「五峰」品種低,風味也較差,但栽培管理與抵抗晚疫病、毒素病及病蟲害的能力,卻較其它品種來得更勝一籌。

近年來,由於斗南鎮農會不斷大力推廣種植馬鈴薯,當地的栽培面積與產量均冠居全縣第一位。有人於是順水推舟,將斗南鎮冠上「馬鈴薯王國」的封號。

 

 image001image002image003image004image005image006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雲林救國團公益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