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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大埤鄉團委會一百零二年一月份月會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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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屆許主任委員舒博任期屆滿,援例繼續擔任本會顧問,並由張副主任委員麗善接任102-103年主任委員。交接典禮訂於102年元月12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12時假虎尾科技大學學生活動中心音樂廳辦理(中午餐敘)。

決議:本會由李鴻麟諮詢委員、許政忠諮詢委員、宋曉梅會長、許閔徨副會長、邱瀞儀總幹事、趙秀玲行政組長、陳怡汝服務員代表參加。

二、    為表揚雲林地區青年優良德行與傑出成就,表揚青年對國家社會之重大貢獻,形塑青年行為典範,建立社會良好風氣,擬邀請各指導委員協助遴薦縣內優秀青年於明年青年節表揚大會來接受社會肯定。

決議:推薦邱瀞儀總幹事參加。

三、    印製102-103年社會團務各基層單位義工幹部通訊錄,本冊兩年印製一次,配合指導委員、團友會新聘作業完成後開始編印。請確認資料完請簽名。

決議: 照案進行。

四、    預定3月30日(六)辦捐血活動,能出席參加的義工夥伴請登記。決議:不舉辦。

五、    提選103~104年會長人選。

決議:另期舉行諮詢委員會議,由諮詢委員會推舉。

※宣導事項:

1.各單位如需以救國團名義向公部門(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爭取或透過縣市議員同意之社團補助款,依法必須經由縣市團委會來申請,且按照救國團會計程序向縣市團委會核銷;否則依所得稅法,申請單位將被認定逃漏稅,會影響信譽

2.過去各鄉鎮市團委會在農會或信用合作社開立單位帳戶,因該戶名與法人統一編號不相符,敬請各單位協助結清帳戶,以避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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